提到“冤假错案”这个词,就让人感觉到非常地沉重!为什么冤假错案纠错和平反的难度这么大?这是因为冤假错案的背后牵扯到了太多的东西,比如政法官员腐败,涉黑涉恶等问题!有太多的冤假错案是因为有某些政法官员或者涉黑涉恶团伙介入才形成的!单纯地因为证据出错或者其它客观原因造成的并不多!
也就是说,有不少冤假错案背后都隐藏着一个或者几个“害群之马”。他们作为幕后黑手利用职权一手炮制出来一些骇人听闻的冤假错案。这些人为的冤假错案给受害人造成了极大的名誉和人身自由伤害,同时也是让我国的法律蒙羞!目前,已经被国家绳之以法的“害群之马”也不少了。在这些“害群之马”中,有一部分人不仅自身贪腐,而且还涉黑涉恶,以及曾亲手制造出一起或者几起冤假错案。其中比较典型的要属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了!
据相关资料得知,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了在2021年4月9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开始接受中央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直到2021年8月17日,国家有关部门宣布刘新云被“双开”。据了解,在刘新云任职期间,曾涉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子女入学、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33万余元。并且在他担任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刘新云的这么多罪行,每一项罪行听起来都让人气愤不已。而尤其是在其任职期间,曾亲手炮制了一起影响重大的冤假错案。这起冤假错案就是山西长治“4.30”陈兆平冤狱案!陈兆平原为山西长治兆盛公司老板、企业法人。曾因拒绝一领导索贿后遭到威胁,之后经过一些列发展,最后引得山西省原副省长刘新云介入。
在陈兆平案侦办初期,刘新云就曾指示长治市政府、政法委到陈兆平公司违法宣布,陈兆平为山西省第二大黑社会头目。之后便以此为借口,强制接收了陈兆平公司。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大肆批捕。案发后,家属聘请北京大成所的律师跟踪此案,并要求会见陈兆平本人。但是却遭到办案机关严厉拒绝,理由是某领导不同意!后来为了让陈兆平家属断了上诉的念头,便以各种理由让有关部门冻结了陈兆平律师的银行账户,以此来逼走陈兆平律师,让其不敢再为陈兆平辩护!
陈兆平等54人被抓后,为了稳妥,刘新云则亲自担任陈兆平案(4.30案)组长。可以说陈兆平案完全是由刘新云一手操办的!各级办案机关在刘新云的强权下,只能默默配合!在法庭调查时,陈兆平、王建平、陈瑞民等人多次提出侦查人员以殴打、威胁抓捕家属、诱供、逼供等违法获得的供述,并提供了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侦查人员等线索。山西省公安厅长刘新云指示法庭不予采。除此之外,陈兆平在入狱前,就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安了二个心脏支架。据陈兆平反映,直属分局的毛XX、史XX经常暗示看守所的牢头狱霸,对陈兆平进行惨无人道的体罚、折磨,轮番拷问。一是长时间罚站、不让休息、睡觉。在此案中刘新云各种违法手段可以说是应有尽有,很多都用上了!难以想象作为一个省的副省长、省公安厅的厅长,居然能够亲手炮制出这么一桩令人胆战心惊的冤假错案,真的是令人望而生畏!
好在近年来国家反腐和清除“害群之马”的决心一直在加大,从没有放弃过!尤其是近期,国家在政法教育大整顿行动上又做了全新的部署。经党中央批准,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在北京闭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在会议上首次亮相。该领导小组不仅涉及法检公安司各大系统一把手,也包括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等领导成员。在国家这么大力度地反腐行动下,刘新云这样的“害群之马”落马也是在意料之中的!而反观刘新云亲手炮制的“4.30”陈兆平冤狱案,其实该案的很多办案细节都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曾明确强调:1,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2,对于定罪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疑罪从无原则,依法作出无罪判决;3,采用非法搜查、扣押等违反法定程序的方法收集的物证、书证等证据材料,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但是,由于此案是刘新云亲手炮制,再加上刘新云副省长以及公安厅厅长的身份,在此案中可以说是一手遮天。种种因素加起来,才导致了“4.30”陈兆平冤狱案的最终形成!对于刘新云这样目无国法,亲手炮制冤假错案的“害群之马”,最高人民检察院曾明确强调:各地检察机关要对2018年以来已纠正冤错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提出追责、问责意见,最高检、省级检察院要一件一件去督。会议提出,重大冤错案件的追责工作必须跟上。失职渎职、违法办案,存在法定重大过错的,必须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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